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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定金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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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朱小锋律师 来源:本站原创 添加时间:2007年2月23日 阅读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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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谓定金,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担保其债务的履行,向对方给付的一定金钱。根据法律规定,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。债务人履行债务后,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。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,无权要求返还定金;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,应当双倍返还定金。 根据《合同法》第116条之规定,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,又约定定金的,一方违约时,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。因此,守约方不能得理不让人,无权要求违约方既向其支付违约金,又向其支付定金,只能选择一种。 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20%,超过的部分无效。 另外,“定”金不同于“订”金,“定”金起到担保履行合同的作用,而“订”金则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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